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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浪犬安樂死日的最終肖像( 節錄/轉載)




 


從茹毛飲血的遠古時代開始,人類身邊就有狗兒相伴,牠們守護主人、為主人搜捕獵物、讓主人撫摸逗樂,寒夜中與主人相擁而眠,直到今天,牠們依然為人類而活,失去主人庇蔭的流浪狗,平均存活年限只有二.三年。



然而,在台灣,一年有將近十萬隻狗被安樂死,悲哀的是,直到針筒扎下的那一刻,狗兒仍帶著迷惑但信任的眼光,看著人類 透過古典人物肖像的語彙,攝影家杜韻飛讓我們正視狗兒離世當天的神情,牠們的美麗、尊嚴與順服,讓觀者悸動,也讓人思考:是誰剝奪這些生命的存在?



聖雄甘地曾這麼說:一個民族是否偉大,其道德是否進步,可以從它如何對待動物來判斷。依這個檢驗標準,台灣人給自己的定位,是什麼?




台灣的《動物保護法》明文規定,進了收容所,十二天內無人認養,收容單位就有權進行安樂死。在全台收容所暴滿下,近五年來,平均每年有將近八萬六千隻流浪貓、狗被處死,其中狗占九成以上!



但收容所空間有限,需要以「安樂死」的方式,來處置流浪貓、狗,不能算是錯。而民眾要求「環境品質」也沒有錯。然而,無辜的貓狗被大量「安樂死」,真的錯,是錯在許多飼養者,視貓狗為流行商品,不合用即棄



1981年,台灣開始掀起第一波的炒狗熱,但炒狗熱退燒也快。往往某種「退流行」的流浪狗,就會滿街亂竄。炒家利欲薰心、飼主不負責任,是流浪狗至今沉痾難解的主因,背後則是台灣「生命教育」的失敗。



為了挽救這些無辜生命,也為了避免沒完沒了的替無良飼主收拾爛攤子,這幾年動保團體和政府聯手,從「源頭管制」到「終端解決」,歸結出「四不方案」大力呼籲:



一、不要養!若要養,用領養代替購買


農委會畜牧處動保科技正鄭祝菁表示,空間不足,是公立收容所不得不進行撲殺的主因。目前台灣流浪貓狗的「認領養率」約為15%,收容進來的每一百隻貓狗中,大約有七十隻難逃被撲殺的命運;這比起英、德等國八成以上的認領養率、撲殺比率低於5%,還有極大的進步空間。


 


二、不要生!一旦收養,盡早帶牠絕育


不管哪一家收容所,「米克斯」都是大宗,這有部分要歸咎於台灣特殊的「半野放」型養狗方式:把「看門狗」養在戶外,吃喝拉撒都在門口,「性致」來了就隨處雜交,不僅鄉鎮如此,都會裡「不養狗只餵狗」的社區愛心媽媽也是如此,以致狗狗越生越多。


 


三、不要丟!一旦放生,就等於送死


葉力森表示,根據國外調查,貓狗離開主人淪為流浪動物後,會因為車禍、疾病、營養不良、爭食打鬥等危機,存活期平均只有二.三年。偏偏許多飼主自欺欺人,載著貓狗到偏遠山區丟棄,還安慰自己,「給牠一條活路,成不成就看牠的命了!」


為了從源頭掌握貓狗的去處、強迫飼主負起責任,《動物保護法》中明文規定,寵物店必須為貓狗植入晶片後才能買賣,但主管單位農委會卻礙於業者強力抗拒遲遲無法落實,以致到底有多少隻貓狗流入市面?飼主買回家後到底有沒有帶去打晶片?都成了無解的黑數。


 


四、不要殺!以TNR代替撲殺


近幾年台灣動保團體力推的TNR,是「捕捉(Trap)、絕育(Neuter)、放養(Release)」的縮寫。「今天把校園裡的狗抓光了,明天立刻跑進來更多狗,永遠解決不了問題,」台大獸醫學院院長劉振軒解釋,不如把已絕育的狗放回去,因為流浪貓狗是有領域行為的動物,會阻擋外來者,這個領域就不再有新生貓狗,數量緩慢而自然的減少。




做為一個人,正直而良善的人,讓大家傳閱這一篇轉載文,最起碼,不要再任意買、棄貓狗了


THE 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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